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福建三明: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貸款

鄭良
新華網
2008-10-03

《系列‧中國》編按:《新華網》就中國共產黨十七屆三中全會即將對中國農村的土地所有制作出重大決定,最近組編了「各地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的文組,我們選刊部份文章,供大家參考。

新華網福州10月3日專電:針對農戶因缺乏可供擔保財產導致融資難問題,福建三明農村信用社從2006年起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業務,目前全市農信社累計已發放該類貸款318萬餘元。

2006年6月,將樂縣農信社在全市率先推出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白蓮鎮小王村村民溫元寶以140畝農地的承包經營權作抵押,獲得首筆10萬元貸款,從事無公害水果、蔬菜規模種植。

將樂縣農信社主任鍾先禮告訴記者:「近年來,隨著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將自家土地交由同村農戶經營的現象越來越多,這給農業規模經營創造了有利條件,融資難問題也隨之產生,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多種流轉方式是解決農戶融資難的出路。」

近年來,三明市各地農村信用聯社先後探索「公司+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基金擔保+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和直接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抵押等方式,解決農民對土地規模化開發資金需求,主要用於支持種植紅豆杉、毛竹、煙葉、果樹及養殖業等規模種養戶,涉及流轉土地近3000畝。

鍾先禮告訴記者,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作出明確規定,但由於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相配套的登記、風險評估、抵押權實現等制度尚未出台,這些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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