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

通鋼事件是我國勞資關係發展的標誌性事件

楊琳
《瞭望》新聞週刊
2009年8月11日

通鋼事件中有兩個特點,一是工人自發的大規模的集體行動,二是勞資衝突中的暴力化傾向。如何正確解讀和應對這種特點,是中國勞工政策須直面的重要問題

7月24日發生在吉林省通化市的通鋼事件,以7個高爐一度停產、1名企業高管被毆致死的雙輸後果,引起國內外高度關注。這起由國企改制誘發勞資矛盾而釀成的群體性事件,被勞動關係研究專家常凱稱為「中國勞資關係發展的標誌性事件」。

一些勞資矛盾已達「臨界點」
不可迴避的是,在我國國企改制歷程中,存在著國有資產被低估、賤賣、流失的客觀情況,一些地方國企職工權益受損的情況也比較普遍。十幾年國企改制陣痛遺留下來的勞資矛盾一再被壓抑、積累,一些矛盾已經達到了「臨界點」。在一家幾代人的生計都依靠一個國企的東北老工業基地,這種現象尤其凸顯。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以及勞資力量對比的日益懸殊,工人在企業中的參與權逐漸弱化。由於利益表達渠道不暢,在上訪、告狀收效甚微的情況下,工人們逐漸意識到了集體行動的力量」。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研究所所長常凱教授對《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說,「現在的工人已不再像國企改革之初那樣懵懵懂懂了。如果改革措施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職工權益保護考慮不周,工人已經不再答應了。」

近年來,由勞資矛盾、集體爭議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增速明顯。發生在2008年的川渝教師罷課事件、湖北武漢下崗職工上訪事件、廣東東莞勞資糾紛事件仍然令人記憶深刻。常凱和他的同事在去年推出的《中國勞動關係發展報告》中已經指出,勞資集體爭議和工人集體行動,在中國勞資關係處理中所表現出的作用越來越大,工人的權利意識、集體意識、組織意識也越來越強。對於工人的集體行動如果處理得當,可以促進中國的勞資關係由個別調整向集體調整有序發展,如果處理不當,則會更加激化勞資矛盾甚至加劇工人和政府的矛盾。

勞資關係發展的另一個特點,是在勞資矛盾的處理當中具有了暴力化的傾向。通鋼事件中陳國君被毆致死儘管只是一個偶然事件,但這種極端行為已經不是個案。今年以來,已有幾起企業高管被殺案發生。而在通鋼,暴力事件其實早已隱現端倪:2008年底,通鋼煉軋廠廠長宋凱被一名工人錘殺。常凱認為,「這些事件已經發出了警示:由於中國的勞資關係和勞資矛盾處理的不規範和中國勞工政策尚待完善,中國的勞資關係處理已經出現暴力化傾向。」

「而通鋼事件之所以是中國勞動關係發展過程中的標誌性事件,就在於這一事件具備了上述的特徵。」常凱表示。

「通鋼改制後,一些下崗工人的月收入不足300元,職工基本的生存權益受到嚴重擠壓」。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表示,工人的情緒從一開始的抱怨,逐漸發展到怨恨,始終沒有得到紓解,最終導致發生過激行為。「老百姓的情緒正在失控,這值得引起高度關注」。

在通鋼事件中,吉林國資委7月22日宣佈建龍集團控股的方案時,通鋼上下似乎全不知情,以致通鋼原董事長和幾名副總當場宣佈辭職。「突然襲擊」式的改革令企業高管都感到意外,更別提普通職工了。

在我國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工人表達利益訴求的最主要渠道。勞動法、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對企業通過職代會等形式開展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規定非常明確。中辦國辦也一再下發紅頭文件,要求國企改制過程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應向職工公開,職代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決定權和否決權,「既未公開又未經職代會通過的有關決定視為無效」。

「然而問題是,一旦企業違反這些法律法規,職工卻缺乏直接、可操作的救濟渠道」,常凱說,「隨著職工在企業中參與權和話語權的弱化,職代會被虛置,甚至連個形式都不走的現象便更加明顯了。」

而且,在常凱看來,儘管法律規定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在實際當中,不少國有企業的工會讓人感到基本上是企業行政的附庸,而私企工會大多容易為僱主所控制,這種工會組織的「行政化」和「老闆化」的不正常狀況,使得工會在企業層面,很難能夠真正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有些工會甚至連反映一下工人的意見和要求都做不到。在現實中,不少企業的工人實際上是無組織無代表的。通鋼事件中這一點就表現得較為突出。

這一切都直接導致了工人利益表達的常規渠道被堵塞。「工人權益受損的矛盾長期被壓抑、積累,工人權利意識日益覺醒、增強,體制內意見表達渠道阻塞,在這三個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工人只好用自發的集體行動,來表達自己的訴求。而一些工人,在利益嚴重被侵害,而又沒有任何有效的救濟渠道的情況下,鋌而走險玉石俱焚與老闆『拚命』,變成了一種萬般無奈之下的選擇。」常凱說。

職代會應該是不獨立毋寧死

王石川
珠江晚報
2009年08月17日

8月15日,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光春在濮陽市林州鋼鐵有限公司因改制工作引起部分職工不滿、發生部分職工聚集圍堵改制工作人員事件的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強調指出,從現在開始,凡企業改制重組必須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否則無效。請各級黨委、政府認真執行。

蘇兆征,中華全國總工會創立人之一。

中華全國總工會14日發出《關於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企業改制方案應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職工的裁減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既未公開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視為無效……」 (8月16日《河南日報》)

應該承認,近些年企業改制,所引發的國資流失、職工憤懣的例子可謂多矣。業內人士稱,一些企業負責人通過變更股權、化公為私,或者通過高進低出的方式轉移國資,或者利用企業的名義非法融資再據為己有,或者將企業承租給親朋從中漁利……原本是企業主人的職工,被拋在一邊,利益受到最大的傷損,自然怨聲載道。因此,企業重組須經職代會通過的出台,凝聚著深厚的民意訴求,是對以往職代會被遮蔽的一種矯正。

但是,僅憑一紙通知能否復原職代會的威力和權益,並不讓人樂觀。以工會為例,在當下的語境中,工會似乎已被符號化,要麼被譏為聾子的耳朵,要麼被嘲弄為與資方穿一條褲子,而不是工人的娘家人。實際上,工會在捍衛職工利益方面應該責無旁貸,並且持之有據。在當下,強調要更加發揮工會作用的《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已逾一年,《工會法》也明確規定:「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係,維護企業職工的權利」;「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完善,但在執行力上並不讓人樂觀。

除此之外,最需關注的是職代會能否保持獨立,在沒有獨立精神的前提下,如果企業重組經過了職代會通過,不僅不讓人欣慰,反而更讓人感到可怕。《財經》主編胡舒立談到通鋼事件的警示時認為,「從根本上說,就是雙方能否建立起對話合作的長期有效機制;國有企業內部代表工人利益的機構(例如工會、職代會或其他)如何脫離經營者控制,成為能夠真正表達工人訴求的自主性組織。中國改革走到今天,這已經是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

是的,如何保證工會、職代會成為真正表達工人訴求的自主性組織,的確是改革不容迴避的現實命題。而通鋼事件之所以爆發,恰恰因為諸如工會、職代會 「淪陷」了,比如通鋼儘管後來經過一系列改制,成為多元股份制公司,雖然機構林立,但其實是一元化的管理系統,工會以及職工代表大會本身不具備獨立自主表達意見的空間。其工會和職代會仍沿用原有系統,掌控在國企管理者之手。這無疑是一個讓人不安的信號,如果工會和職代會被掌控,無法自由表達、獨立表達,再多元的股份制結構也難有職工的呼聲。由是觀之,職代會必須強起來、硬起來,以工人利益為重,依照法律法規,保持獨立性,不被「招安」,採取有理有節的方式,發揮獨立自主的作用。

總之,企業重組須經職代會通過的規定,固然令人欣慰,但如何強化落實,捍衛執行力,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命題。如何保證職代會獨立自主,不為企業領導所左右,尤值關注。

職工代表大會為什麼「沒用」?

傅蔚岡
早報特約評論員
東方早報
2009年8月17日 |

全長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紅旗渠所在地的河南林州。

國有企業吉林通化鋼鐵集團因改制引發血案的陰影尚未散去,河南濮陽市林州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又傳來因改制而導致的群體性事件:8月12日到15日凌晨,工人因不滿公司改制後所給予的解雇賠償過低而舉行抗議活動,一度佔據廠房並挾持一名當地官員。

事件發生後,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指出:「從現在開始,凡企業改制重組必須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否則無效。」事實上,有關國企改制重組過程中職工利益的保護,全國總工會和國資委均有明確意見,早的如2003年12月國資委發佈的《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近的如全國總工會8月 14日發出的《關於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華全國總工會在8月14日發出的通知中特別指出:「企業改制方案應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職工的裁減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既未公開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視為無效。」

問題是,為何各級政府如此重視被裁撤職工的利益問題,在國企的現實改制重組過程中總是被忽視?而職工代表大會為什麼沒有擔負起保護職工權益的責任?如果說林鋼、通鋼企業改制中出現的職工權益問題只是個案,那麼我們可以將問題指向相關企業。但問題是,這兩個案例並非個案,而是在國企改制過程中普遍發生的現象。這兩個案件的特別之處只在於它們將一件普通的勞動糾紛演變成了群體性事件,從而獲得了更多的公眾關注。

如果查閱《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工會法》和《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發現職工代表大會的權利非常之多,既可以決定企業的工資調整方案等涉及職工福利的重要規章制度,同時還能評議監督各級行政領導,提出獎懲和任免的建議。甚至有關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職工代表大會也有權審議。

為什麼這個大權在握的職工代表大會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卻沒有能夠保護職工的權益?這還要從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運作機制說起。

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並不是每個職工直接參與議事的機構,而是通過由職工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來參與民主管理。雖然《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中規定「職工代表中應當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幹部和其他方面的職工。其中企業和車間、科室行政領導幹部一般為職工代表總額的1/5」,在 2007年《國資委建立和完善央企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指導意見》中,也強調「職工代表的結構應以一線職工(包括一線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為主體」。

但相關文件的強調恰恰表明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一線工人比例的不足,在現實中,能夠當選為職工代表的大都是原來企業中層管理以上的人員,來自一線工人的數量則是少之又少。而這些中層管理人員,在絕大多數的併購重組中,往往是受益一方,如在通鋼改制過程中,據報道,「建龍來了後,職工工資沒怎麼漲,但中層和高管的薪酬卻翻了好幾倍,一下子拉大了與員工的差距。」因此,也就不難理解在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的安置方案中,作為普通職工的利益並未得到充分保護的現象了。

而且,那些嚴重損害普通職工權益的重組方案一旦在職工代表大會上獲得通過,那麼所有的員工就應該遵照相關約定。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如果職工和職工代表對這些決議存在不滿,也沒有合理的補救途徑,甚至《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54條還特別規定了職工代表大會負有「支持廠長依法行使職權,教育職工履行本法規定的義務 」。

一旦職工的合理訴求沒有能夠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得到體現,而且在當下中國社會保障等制度不甚完善的情況下,職工往往會通過眾多非理性的途徑來發洩他們的不滿情緒,由此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由是之故,解決當下國企改制過程中出現的種種侵害職工權益的亂象,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職能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在選舉職工代表的過程中,要注意職工代表的廣泛性,充分照顧一線工人的利益。但是還不夠,為了防止普通職工代表性不足的問題,還應在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在涉及兼併重組等重大事項中,應該以三分之二的絕大多數同意視為通過,而不僅僅是簡單多數同意即可。唯有此種嚴格的程序,才能防止重蹈通鋼和林鋼的覆轍。

(作者繫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

改制,抗議,勝利,繼續:被代表了的林鋼工人階級

中史俞
2009年8月17日

在河南安陽,一國有鋼鐵企業的數千名職工在連續五天的抗議私企兼併活動結束後,正積極等待著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官員們履行其承諾。

週六凌晨三時左右,職工代表與前來調停的省委省政府相關官員達成協議。工人們隨即釋放了進駐該廠負責改制事宜,並於示威期間被困居工廠大樓內的濮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董章印。

河南省委副書記陳全國、副省長史濟春對林州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的職工許諾暫停廣遭批評的改制工作及鳳寶鋼鐵公司的相關收購,並在林鋼恢復生產前,為企業職工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費550元。

但在隨後的採訪中,林鋼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蔡信傑對本報表示,他「沒聽說過要發放補助這個事情」。

「工人們有一個誤區。他們以為工廠改制,他們就應該拿到錢。工人把應該得到的拿到就行了。」蔡信傑說。

林鋼創建於1969年,1983年由安陽地區劃歸濮陽市管理至今。企業職工總人數5122人,其中在崗職工2995人,年產生鐵40萬噸,水泥10萬噸,曾是國內唯一能夠大批量生產低鈦生鐵的企業。

7月24日,距地方政府做出該廠私有化的單邊決定已近一年。這一天,林鋼在沒有經過任何職工同意的情況下,被以2.589億元,比競拍價還要低約6400萬元的離奇價格賣與鳳寶。

工人們認為拍賣違反了相關法律,是濮陽市政府暗箱操作的結果。但蔡信傑昨日對本報稱,拍賣程序完全合法。「法律規定,拍賣時如果沒人競價,可以按不低於最低價20%的價格出售。我們的出售價格沒有低於(最低價的)20%。」他說。

據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並無相關條例。

在改制大旗下,所有林鋼職工均按工作年限,與企業強制簽訂了每年僅1090元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協議。「不簽這就不給簽(鳳寶公司的)新合同。」工人們反映說。負債纍纍,經營不善的鳳寶只有1500多個工作崗位,向以欠薪和不給工人上保險的「業績」馳名林州。

工人們迫切要求收回林鋼。他們認為鳳寶「只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資格買林鋼」。

在林鋼工作已20年的尚新開表示,官方意義上的「國企改制」,應該「是為了企業的更好發展,而不是為了把它賣掉,再把我們當作包袱甩掉。」

此前困居林鋼大樓的濮陽市國資委副主任董章印曾向工人們坦承,自己經手改制的八家濮陽市國有企業已經全部倒閉。

當地國資委做出的資產評估,將林鋼的起拍價定為3.2億元。工人們及林鋼其他僱員強調,林鋼「至少值8億元」。將年產能力達10萬噸的林鋼水泥廠定價為不到17元錢的該資產評估報告,在當地早已傳為笑談。

官員們表示,林鋼改制的核心出發點,在於其經營不善,瀕於破產。但一名已在林鋼工作了39年,即將於今年退休的工人向記者表示,林鋼面臨的經濟困境,是管理層「故意搞壞」,以便將其私有化進程合法化的結果。

「這是國有資產流失的最大一個典型。林鋼40年的家底,就到了一個人手裡了。」老人說。他拒絕透露姓名。

據稱,林鋼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劉俊生曾在此前的中層幹部會議期間公然宣稱:「越是虧空,越有利於林鋼改制,越有利於我們收購。」

以改制之名,企業於三月中停產,並將其職工遣散。其後,林鋼工人兩次以封路形式進行集體維權。3月21日,近千名工人將安林高速入口堵住一天多,直到以濮陽市副市長王相玲、公安局局長阮金泉為首的工作組進駐林鋼,才漸漸散去。一名林鋼員工回憶道,王相玲和阮金泉曾向他們承諾,「這個事情解決不好,就吃不好飯睡不好覺。」

「結果最後還是不了了之。」該員工說。兼任濮陽市林州鋼鐵有限公司改制領導小組組長的王相玲,已於近日因林鋼事被「雙規」。

週六凌晨,省委省政府專員們與林鋼職工代表就改制一事舉行了會談。但工人們仍普遍認為自己被排除在了決策過程之外。他們同時表示:「省裡再來人,應該和真正的職工代表開會。」

「現在的職工代表都是科長以上的幹部,不代表我們的利益。應該重新選舉工人代表。」一名資深員工說。「我們誰也沒同意過改制,更沒同意過拍賣。」

5月31日下發的《濮陽市林州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改制實施方案》將「職工強烈要求」列為改制的最大可行性。

工人們聲稱他們從不希望出現流血事件。以前也不敢站出來。「我們現在都是被逼迫的。工人只有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會做這樣的事。」已經在林鋼做了16年保安的付林學說。

「只要有一點點改善,我們就有日子過。」另一名工人說。

週四晚,林鋼工人維權進入第三夜時,當地警方突然將廠區範圍內的手機信號全部屏蔽,使維權職工認為「他們要採取行動了」,於是在一時衝動下,掀翻並砸毀了兩輛地方政府的尼桑天籟轎車。

林鋼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蔡信傑稱,他對切斷手機信號一事並不知情。「我不知道是誰搞的這麼回事。」他說。

「工人已經不相信了。多少多少次了,他們已經失信於民了。」39歲的王明現說。他已經在林鋼工作了21年。與其他工齡相仿的工友一樣,他每個月只能拿到800多元工資。

數日以來,一條鮮紅的橫幅一直傲然立於廠房之外:「向通鋼工人學習,四十年的財富積累不容侵吞。」其後不遠的大門上,另一條幅橫刀立馬:「用毛澤東思想佔領我們的陣地,做企業的真正主人。」

林鋼拍賣當日,恰逢吉林通鋼集團上萬工人激烈抗議河北建龍集團對之進行增資擴股,並將建龍集團派駐通化鋼鐵公司總經理陳國君打死。陳國君在死前對暴動的工人們悍然叫囂:「我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就讓你們全部下崗。」

通鋼工人們表示,他們對建龍的參與既不知情,更不支持。經濟學家左大培分析說,建龍侵吞了通鋼的66億元資金,嚴重傷害了全體職工的利益,還白送和白搶了吉林精品鋼基地和通鋼原有礦山的所有權。

事件發生後,建龍被迫暫停增資計劃,通鋼領導層也發生了重大調整。

上週五,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通知,要求所有企業改制方案均應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

「職工的裁減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既未公開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視為無效。」通知說。

河南濮陽林鋼改制引發數千名工人聚集並佔據廠房

東方早報
2009年08月16日

時間:始於週三,於週六凌晨3點結束

地點:河南濮陽市林州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事由:有報道稱,林州鋼鐵以約6400萬元人民幣賣給一間私人公司後,解雇大批工人,每人每年的工資只獲1090元賠償,引起工人不滿。

河南林州市一家國有鋼鐵廠數千名工人,因不滿公司改制後所給予的解雇賠償而舉行抗議活動,佔據廠房並挾持官員。

據《中國日報》報道,濮陽市林州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林鋼)工人還在廠房大門外巡邏。目擊者說,武警週五曾數次試圖進入廠房。有報道稱,工人們挾持了當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一名董姓官員。報道還稱,河南省委副書記陳全國週五已趕到現場處理。

工作20年只獲賠2萬元
林州市委宣傳部長劉海英昨天對媒體說,示威活動開始於週三,於週六凌晨3點結束。報道稱,包括黨政官員在內的調停小組在與工人們談判後暫停了這一交易,並承諾就林州鋼鐵的未來聽取工人意見。劉海英說,購買方堅持這一交易合法,應該被履行。

林鋼為國有獨資企業,位於林州市(河南省安陽市下轄的縣級市)陵陽鎮,1969年建廠,1983年由安陽地區劃歸濮陽市管理。企業職工總人數為5122人,其中在崗職工2995人。

有報道指工廠上月24日以約6400萬元人民幣賣給一間私人公司後,解雇大批工人,每人每年的工資只獲1090元賠償,引起工人不滿。其中一名工人在網上發帖說,他在工廠工作了逾20年,只獲2萬元賠償。

6月底,當地媒體報道稱,林鋼整體國有產權出讓工作正式開始,其8.53億元的核心鋼鐵資產以及兩個關聯企業都在本次轉讓之列。報道稱,林鋼總資產 8.53億元,淨資產3.31億元,最新審計報告顯示,受國際金融風暴等負面因素影響,林鋼在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間出現了 5639萬元虧損。媒體援引河南省冶金界一位人士的話稱,林鋼在一些領域很有競爭力,享有低鈦生鐵冶煉技術專利和全國鑄造生鐵生產基地稱號。

事實上,這已不是林鋼第一次發生群體性事件。今年3月上旬以來,林鋼部分職工多次大規模聚集,並先後發生了堵塞安林公路、圍堵廠區大門、集體赴濮陽上訪等事件。

全總剛發「規範」通知
據人民網報道,濮陽市國資委曾在今年7月對三位網友反映林鋼改制有關問題進行了回復說明。說明稱,近年來,林鋼生產經營形勢困難,企業生存面臨威脅,改革勢在必行。2008年3月濮陽市政府啟動林鋼改制工作,擬實施整體改制,面向全國公開處置資產,進場交易,整體轉讓產權,轉讓收益主要用於安置職工。受讓方接收原企業交易資產,承接原企業所有債務,原則上全部接收企業在職職工,接收管理離退休職工。

回復稱,5月13日,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主持召開省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林鋼的改革問題。會議決定成立濮陽、安陽、林州三市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河南省林鋼改制聯合工作組,省政府領導為總協調人,省國資委領導為觀察員。

濮陽市國資委稱,林鋼改制工作啟動以來,始終堅持在政策範圍內最大限度地保障職工權益的原則。河南省政府林鋼改制聯合工作組成立後,明確提出,職工安置要在濮陽、安陽、林州三市政策規定範圍內,做到就高不就低。但突破政策法律界限的問題,則無法滿足要求。林鋼部分職工多次聚集上訪,提出提高經濟補償金標準、補發檔案工資「空調」部分等要求,這些要求沒有法律政策依據,按照濮陽、安陽、林州三市政策,均無法滿足其要求。這一通告還針對網友的說法回應稱,濮陽市直各部門組成的工作組進駐林鋼後,在企業內部秩序允許的情況下,始終堅持在林鋼職工食堂用餐,杜絕鋪張浪費現象的發生。

事實上,這已不是國內鋼鐵企業第一次發生類似狀況。上月底,吉林通化鋼鐵在重組過程中發生群體性事件,重組方建龍集團擔任通鋼總經理的陳國君被圍毆致死。前天,中華全國總工會針對類似事件,發出《關於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業改制中依法依規地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出強調。

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

一組虛假數據是如何在網上網下以訛傳訛的?

——關於「高幹子女占超億元富豪人數91%」的新聞調查
唐維紅 、張玉珂、常紅
人民網-時政頻道
2009年8月5日

人民網北京8月5日電 記者報道:近日,關於「高幹子女占超億元富豪人數91%」的信息和議論在網上廣為流傳。8月4日,記者在百度上輸入「高幹子女占超億元富豪人數91%」這一標題,顯示相關網頁2810餘頁,而僅僅在兩天前,網頁的數字還是2650頁。與此同時,傳統媒體也陸續推出以此數據為由頭的時評、專論,引起廣泛關注。

那麼,這些數據從何而來?權威部門是否發佈過這樣的調查報告?這樣的信息為何能引起如此高的關注度?帶著這一系列疑問,人民網記者採訪了相關人員和機構,希望通過調查揭開數據背後的真相。

數據拼湊嫁接 信息以訛傳訛 蔡繼明委員呼籲媒體準確報道
6月25日,《時代週報》刊發了記者韓洪剛采寫的報道,報道在導語中稱:「在日前召開的政協十一屆常委會上,中國財富的『集中度』正在受到政協常委和委員的熱切關注。蔡繼明委員說:『中國權威部門的一份報告顯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財富集中度高於美國。』」

記者稱:他 「查閱了幾組權威數據顯示,中國財富的確在以全球最快的速度流入富人錢包。」 隨後,該記者在報道中寫道:「據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國社科院等部門一份聯合調查報告的數據,截至2006年3月底,中國內地私人擁有財產(不含在境外、外國的財產)超過5000萬元以上的有 27310人,超過1億元以上的有3220人。在超過1億元以上的富豪當中,有2932人是高幹子女。他們佔據了億元戶的91%,擁有資產20450餘億元。」

這篇報道刊發後立刻被眾多網站、論壇、博客,以及傳統媒體轉載、轉貼。許多媒體和網友在轉載、轉貼的時候,將數據來源「簡化」成蔡繼明的發言,將這位曾因倡導假日改革成媒體焦點的全國政協委員再次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人民網記者幾經周折,於7月31日終於聯繫上了《時代週報》記者韓洪剛。他承認,這段數據不是引自蔡繼明委員的發言,而是引自互聯網上轉載的某位國內經濟學者2006年寫的一篇文章。

隨後,人民網記者又與該經濟學者聯繫核實。該學者稱此數據引自當年的互聯網,他說:「當時網上(這組數據)非常流行」。

處在輿論漩渦中的蔡繼明近來不勝其擾,他曾在7月11日通過個人博客發佈澄清聲明,但收效甚微。這組數據仍在繼續傳播和熱議。

7月31日下午,蔡繼明接受了人民網記者的採訪。他說,事實上,他在全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專題討論會發言時,只是提到「國外一家研究機構估計,中國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並沒有指明是哪一家研究機構,更沒有說是中國權威部門的報告。《時代週報》記者在沒有對他進行採訪的前提下,寫了這則報道。《時代週報》並未說明後一個數據是他所說,但其他媒體再次引用《時代週報》數據時,就變成了:「蔡繼明委員在近日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援引一份由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等部門一份聯合調查報告的數據。」

蔡繼明強調:「我對媒體這種亂引數據,誤會當事者本意的做法感到非常反感。媒體報道應本著客觀、真實、準確的原則,而不是惡意炒作。」

「權威數據」不權威 中宣部、中央黨校、國務院、中國社科院等相關部門紛紛闢謠
為了增加這組所謂數據的可信度,一些媒體在報道、轉載、評論這些信息和數據時,一再強調「中國權威部門」、「全國政協委員」等關鍵詞,可假的終究是假的。不僅蔡繼明委員出面澄清事實,該「報告」列舉的權威部門也紛紛通過記者正式闢謠。

中宣部政研室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我室從未與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部門聯合作過關於社會經濟狀況的調研,我室也從未進行過這方面的專題調研,更未起草過這方面的調查報告,在已有的調研報告中也未引用過這些數據。」

有媒體報道稱這組數字最早來自於中國社科院的「當代中國社會流動」課題。該課題負責人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陸學藝對此堅決否認,連稱荒唐!

他說:「『高幹子女占超億元富豪人數的91%』,是不可信的,因為無法統計,並且比例數還精確到個位數,很荒唐!至於說這一數據來源於『當代中國社會流動』課題,更是荒唐!我們的課題完成於2004年,而統計數據說的是『截至2006年3月』,這怎麼可能?」

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相關負責人則告訴記者,根本沒有這份報告,這組數據是假的,兩年前曾在網上炒作過,最早來自海外某刊物。

記者通過互聯網搜索,發現早在2006年10月19日,境外星島環球網就刊發了題為「官方報告:中國億萬富豪九成以上是高幹子女」的報道。報道稱:「官方研究機構的調查報告披露:在金融、外貿、國土開發、大型工程、證券五大領域中,擔任主要職務的基本上都是高幹子弟。中國的億萬富豪九成以上是高幹子女,其中有2900多名高幹子女,共擁有資產二萬多億。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部門近日出爐一份關於社會經濟狀況的調查報告,詳細記錄了社會不同階層的經濟收入。」這不知是不是網上最早出現的此虛假報告的來源,但此篇報道被傳載、引用的頻率很高。

記者還搜索到了英文時事雜誌《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2007年第4期上的一篇文章,文中也提到了這些數字。文章原文為:「Article after article pores over the potential economic reasons for the increase in income inequality in China. We ignore the fact that of the 3,220 Chinese citizens with a personal wealth of 100 million yuan ($13 million) or more, 2, 932 are children of high-level cadres.」

翻譯成中文,大意為「一篇又一篇文章在研討中國貧富差距擴大的潛在經濟原因。但是,我們忽視了一個事實,有3220個中國人擁有財富超過1億元,2932人是高幹子女」。記者發現,該文章引用這組數據時並未註明數據來源和統計時間。

就是這樣一個被相關部門斷定為造假的報告,就是這樣一組語焉不詳的數據,卻在境內外許多網站、論壇上廣泛流傳,且「版本」不盡相同。有網友在此類帖文下跟帖置疑:「我希望通過數據考證來說話,不管原作者出於何種想法或意識形態寫了這篇文章,我認為錯誤的事實都是無法支持的。」

警惕「刻板印象」 關注輿論熱點 以權威真實的信息擠壓謠言空間
這組虛假數據的傳播,讓人們再次領略了互聯網的傳播能量和放大器的功能。

其實,媒體尤其是互聯網上統計數據混亂的現象早已有之。出自境內外民間機構、專家學者的統計數據,乃至一些拼湊捏造、以訛傳訛的虛假數據,時常處於一種任意轉貼、轉載的狀態。許多媒體和個人在轉貼、引用之前,鮮有人去瞭解、追問這些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度。當然,普通網民個體往往很難核實,但媒體、專業機構、專業人士則不同,不能淡忘職業操守,不能以此來炒作、膨脹公眾的不滿情緒,更不能違犯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劉俊海教授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介紹說,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27日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民間統計調查活動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但是,這方面的規章制度目前還沒有制定出來,而許多民間機構、非政府組織卻一直在發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相關的統計結論或結果,這部分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等,常常無法確認。

為此,他建議應盡快出台對非官方機構統計數據的管理規定。他提出,在不損害國家安全,不洩漏國家機密,不進行欺詐欺騙,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前提下,對民間統計調查活動應允許存在,但要加強監管,加強規範。民間統計活動只要納入法制化監管軌道,對官方統計數據也可以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促進官方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從而進一步增強官方統計數據的公信力。

蔡繼明委員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也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強對統計數據的管理。他還一再強調,國家有關部門應及時對境內外民間機構和組織等發佈的不實數據進行澄清,以免給其留下傳播空間。

記者在調查中也注意到,許多網友在關注、甚至轉貼此類信息時,並不完全相信這些內容。一位網友就明確表示:「網上傳播的這些信息,包括高幹子女占超億元富豪的比例等等,其數字不一定很準確,但收入差距過大以及特權階層掌握了過多的社會財富,卻是不爭的事實。」

可以說,對貧富差距加大的憂慮、對反腐敗的期盼、對自己生存狀態的不滿,等等,都會成為促使大家關注、熱議此類信息的原因。

前不久,《第24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發佈,中國網民已達3.38億,穩居世界第一。一個超過3億人的群體不再虛擬,他們常常通過發貼、開博、留言等方式表達訴求、宣洩情緒,而用數據說話,正是表達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熙瑞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就談到了此類虛假信息傳播背後的原因。他說,「這類虛假數據之所以在博客和論壇廣為傳播,大多是網民們的一種情緒宣洩,或者作為他們一種價值理念的傳播。」他認為,儘管這種信息缺乏根據,但是導致此類信息如此廣泛傳播背後所隱藏的群眾的某種不滿情緒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劉熙瑞建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依法整治網上網下虛假、有害信息的同時,也應重視這種現象,分析、研究這種現象背後的深層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在解讀此類現象時,使用了傳播學的一個概念——「刻板印象」。他說,一個真假並無確認的數據之所以被廣泛流傳,甚至為不少人認可,形成共震,是因為社會上有大量的類似這樣事件的邏輯積累,傳播學稱之為「刻板印象」。

他認為,社會貧富差距已成為目前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在現實生活中,一方面少數人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另一方面還有很多人處在生活的困境中。在這種情況下,這方面的虛假數據就很容易給人們造成一種邏輯上的真實。其實,這正是社會的一種預警信號。他認為,政府部門應針對這些預警做出相應的政策性的調整和安排,切實解決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此外,還應給公眾創建一種情緒宣洩的平台,使這種社會情緒得以舒解。

在採訪的最後,喻國明特別強調,媒介使用相關數據時,應該有嚴格的核查意識。如果數據信息沒有權威解讀而又未得到核實時,應註明這是未經核實的數據,提醒社會公眾閱讀此類信息時應保持一種質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