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環保人士控告溫家寶

香港明報
2008年11月9日

中國環保人士陳法慶今天說,近日兩度以寄行政訴狀給北京法院,
控告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陳法慶在繼上月七日後,於本月一日再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這份行政起訴狀給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起訴狀內容:「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地址:北北京市中南海,法定代表人:溫家寶,職務:總理」。

陳法慶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大陸各地目前不同程度存在的生態破壞、環境污染, 污染引發的癌症村,氣候變暖等,是中國國務院多年來相關體制不當、監管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這是他要控告中國國務院的主要理由之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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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法慶:以農民的名義拍案而起
傅丕毅 柴驥程
中國《半月談》
2005年11月29日

近年來,我國農村地區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深受其害的農民群眾開始運用法律、信訪等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這樣一個農民,他不僅與涉及自身利益的環境污染事件作鬥爭,而且面對看起來似乎"與己無關"、危害一方公共利益的環境污染行為,也要拍案而起,討個說法。他就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農民陳法慶,其"奇人"之舉是:因環保問題屢次與當地政府對簿公堂,並首次以一個農民的名義向國家有關部門遞交《環保公益訴訟立法建議書》,還因此榮獲中國第一個民間環保獎---阿拉善SEE生態獎特別獎。2005年10月8日,他又成為我國政府首次設立的環保大獎"2005綠色中國年度人物"20名候選人之一。

勇做"民間環保執法者",從舉報污染企業開始


陳法慶,今年38歲。他關心環保等公益事業超過了關心自己的錢袋,他持續不斷地與周圍破壞環境的行為作鬥爭,成為一名不是執法者的執法者。在陳法慶家裏,這位二級聽力殘疾,戴著助聽器的普通農民向記者講述了他在從事環境維權過程中的所歷所為、所思所想。杭州市余杭區曾經有大量的石礦企業,粉塵污染相當嚴重,從1999年開始,陳法慶就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舉報,但污染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2002年6月,陳法慶便以"行政不作為"的名義將余杭區環保局告上法院。在法庭上,陳法慶向法官遞交了有關石礦企業造成嚴重粉塵污染的證據,他告訴記者:"為了搜集到這些證據,我花了8000元,買了微型攝像機,冒著被揍的危險,偷偷在石礦企業周圍拍了5天。"法院的判決最終雖然確認了污染事實,但陳法慶依然敗訴。官司雖然輸了,但陳法慶的努力並沒有白費。在他的呼吁下,杭州市余杭區政府最終關停了污染嚴重的石礦企業。

"以農民的名義",喚醒公眾環保意識

2004年5月23日,陳法慶只身來到北京,敲開了人民日報社的大門,他決定自費在《人民日報》上以"農民陳法慶"的名義刊登環保公益廣告。5月28日出版的《人民日報》第11版上刊登了"善待環境就是善待自己---農民陳法慶"的公益廣告。此前,陳法慶已經在杭州電視臺自費做了第一個環保公益廣告。廣告的畫面非常形象:鳥語花香的青山綠水在一場大火中灰飛煙滅,最後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十字架,畫面定格為一行大字:"善待環境就是善待自己",落款是"農民陳法慶公益傳播"。

2005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農民陳法慶環保網"正式開通,這是陳法慶為保護環境邁出的又一步。網站的宗旨是"宣傳環境理念、接受環保投訴"。

回顧保護環境之路,陳法慶心情復雜。他曾遭人毆打,有人還猖狂地把威脅他的大字報張貼在家鄉小鎮的大路上。他的家裏兩次被不明身份的人縱火。2004年6月的一個深夜,家裏只有老母親一個人在睡覺,火從大門口開始燒起來,濃煙滾滾,幸虧附近的鄰居趕來救火,老母親才幸免于難。幾天之後,一張匿名小字報張貼在派出所附近的公告欄裏,上面寫著:"陳法慶,今天到你家,你不在,只有你老母一人,不然早就炸掉你房……"面對記者的擔心,陳法慶一字一頓地說:"石礦關掉了,溪水變清了,這是對他們最好的反擊。"

公益訴訟被法院拒絕,轉而呼吁制度保障

流過余杭的東苕溪是跨杭州、湖州兩市的一條重要河流,也是杭州市的飲用水源,但這個一級水源保護區的生活飲用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十分嚴重,主要原因是:溪邊採礦企業的污染、東苕溪航道裏運輸船舶的污染、溪邊農民生活生產污水污染等。于是,陳法慶給國務院和浙江省9個部門寫信要求重視解決這個問題,但沒有一個部門明確答復。2003年12月12日,陳法慶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東苕溪的污染防治管理部門---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環保局推上被告席。法院裁定認為:由于污染和原告沒有直接利害關係,所以陳法慶不具備原告資格,不予受理。

陳法慶認為,這起官司說明建立環保公益訴訟的法律制度刻不容緩。"只有將絕大多數的群眾發動起來參與環保治理,污染企業才會像過街老鼠一樣,無處藏身。"為此,他撰寫《環境污染、法律無奈---關于請求對公益訴訟立案審理的建議》,向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環保總局等5部門上書呼吁。

面對我國缺乏公益訴訟制度、公益訴訟往往被法院不予受理的現實,環境專家認為,政府除了要動員更多的百姓和執法部門一起治理環境,也要為理性維權提供制度空間,當務之急是要建立公益訴訟制度,鼓勵"事不關己,也要挺身而出,見義勇為"的精神。浙江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學教授吳錦良對半月談記者說:"治理環境污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政績考核體制、能有效防止官員腐敗的監督體係尚未完善的情況下,對污染的治理僅僅依靠政府執法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依靠企業家的自覺更是緣木求魚,必須調動廣大人民群眾治污積極性,現行制度設計必須為日益高漲的痛恨污染的民眾情緒提供理性的宣泄渠道,公益訴訟制度的建立可謂正當其時。"

記者短評:農民陳法慶維權背後的規則意識

浙江農民陳法慶的可貴有兩點。首先是數年如一日,在較為艱難的境況下頑強致力于環境保護事業;其次是在同污染行為作鬥爭中,他所表現出來的規則意識和理性精神。

在法庭上,陳法慶慷慨陳詞,怒斥環保部門執法的蒼白無力;在案頭,他奮筆疾書,向中央痛陳現行環保治理法律體係的軟肋;在田間,他拿著自購的攝像機,記錄下粉塵滿天、污水橫流的污染事實,作為日後的公堂證供;在媒體上,他自費以"農民陳法慶"的名義刊登公益廣告,呼喚全社會的環保意識;甚至在遭遇毆打和斷手斷腳的暴力恐嚇後,他依然平靜而又執著地說:"環境變好是對他們最猛烈的反擊!"近年來,人民群眾日益覺醒的環境權利意識與污染不斷加劇的客觀現實頻頻碰撞,導致因環保糾紛而引發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盡管我們堅決反對一些企業惟利是圖瘋狂排污,盡管我們憎恨個別官員和污染企業"同流合污"的醜惡行徑,但是我們不讚成群眾面對環境污染採取極端行為。我們讚揚陳法慶,尤其讚揚他在艱難境地下,依然遵循規則,恪守法治,倡導理性維權。規則意識是現代法治國家的核心精神,它要求所有公民依法辦事。只有所有人都尊重法律規則,才能和平理性地解決矛盾,才能帶來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

要在環保維權中做到重規則、重理性,還必須仔細考量既定的規則是不是符合實際,是不是一個好的規則。西方法治學者有句名言,"法治就是一套良好的規則得到良好執行"。反觀我國現行的環保治理體制和環保法律,就會發現還有許多規則需要破題,需要完善。比如我們的環保部門執法效能不高,執法無力的制度原因突出;又如,環保公益訴訟制度遲遲未能建立,致使環保法律救濟的大門無法向所有公民敞開。這些問題是陳法慶們的困惑,也亟待引起為政者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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