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 星期一

工會不是擺設維權才是正道

南方都市報 社論
2008417

近日,深圳市總工會與7家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將在一年內投入300多萬元向其購買法律服務,為工會會員維權。除此之外,總工會還可以派出律師,協同企業工會與資方進行集體談判。有關人士表示,如此大規模向專業機構購買法律服務,在全國都屬首創,是工會借助社會力量維權的有益探索。

漸江義烏工會幾年前即直面工會維權無力的現實,提出要「借風借力借理」,通過成立職工維權中心,建立了所謂社會化維權模式。深圳市總工會此次投入資金,購買服務,主動為勞工維權助力加壓,思路雖不出工會既有格局之限,相比苦楚深重的勞工權益現狀,也難收一掃頹勢之效,但畢竟意欲有所作為。深諳現實之艱困,而向善不拒細流,當為深圳市總工會的舉動叫好。

既有的體制傳統,對工會只有政治認知而無社會認同。工會於是成為政治上諱莫如深的事物,囿於這種政治認知,工會組織長期懸置,當為而難為或不為,直等到勞資矛盾如鼎在沸,工會也只有欲罷不能。而工會當然不是擺設,明白人不是沒有,深圳市總工會副主席王同信說,市場經濟下罷工好比夫妻打架,與政治、宗教、文化等並無關係,對罷工太敏感,這是傳統體制的思想包袱。一語道盡工會弱勢的體制根源,雖語出遲遲,亦是工會領導不當擺設的真知灼見。

在勞工無權、工會弱勢的現狀之下,深圳的作為方顯進取。然而,就更全面的勞資關係改善、勞工權益保障來看,工會目前的作為又顯然不足以道。廣東商學院「珠三角工傷研究」項目小組曾對582名工傷人士進行過問卷調查,對「在遭遇工傷的困難關頭,您得到了誰的關心」的多選提問,回答統計結果是,朋友老鄉占78.4%,同事占58.1%,工會的比例只佔到令人觸目驚心的1.9%.這事實上表明,此前的工會運作已經完全脫離勞工利益現實。即使在遭遇工傷這種最為慘痛的權益受損時刻,來自工會的組織援助都極度匱乏,幾乎全賴勞工獨立支撐、私相救助。

面對如此現實,深圳市總工會出資300萬為工人維權,已不是賺一句浮淺表揚可堪滿足。恰恰相反,這是工會組織償還歷史債務的重新上路,更艱深的破局賦權之路仍在遠處。首先,工人的團結權、罷工權須予以確認。工人的團結權是公民自由結社權利的自然延伸。近年各級工會加大了組織覆蓋力度,在非公企業中開始推動建立工會,在外來農民工群體中,也開始叫響「有困難找工會」的口號。工人形式上的團結權受到了重視。正如深圳市總工會負責人所言,法律規範之下的罷工權利回歸,事實上將把勞資矛盾的解決納入法治有序的制度通道。

其次,工會的獨立地位須得到保障。目前來看,無論是工會的工資、經費、人事機制,都無法確保工會組織的獨立地位,也使其維權能力喪失殆盡。《工會法》的許多規定,幾乎不具有操作性,徒使法律權利成為紙上談兵。而工會的獨立地位得不到真正確認,只能淪為花瓶和擺設。

再次,政府勞動執法權力須盡職行使。行政權力缺乏監督,即使沒有貪腐惡化,瀆職失職同樣為害甚烈。勞工權益的長期缺失,與地方政府唯GDP政績為上,片面優待資方、放棄勞權有直接關係。勞動執法部門正是在此背景之下,懈怠不為,偏安一隅,才有勞工權益的持續惡化。如果不能有效制約行政權力,迫使部門積極作為,勞工權益的維護依然難以期待。可知當下諸端未解,深圳工會的維權創舉,雖有難得的擔當與振作,仍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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